2011-11-26 00:00:00 作者:周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25日下午,市委、市政府举行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责任书签字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永宝主持仪式,副市长孙建年参加。
在签字仪式上,徐永宝指出,根据扬州市的要求,我市22个产业、物业试点项目必须在12月份建成,确保村集体从明年开始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现在距扬州市验收的时间所剩不多,各有关乡镇、村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建成,全额拿到补助资金;要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经营主体选择要更优,力争年底考核验收前所有物业、产业项目全部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履行要更严,试点村要按照村级组织“四有一责”建设的要求,确保所得收益用于村级运转和发展公益事业;推进措施要更实,市委农工办作为试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全程督查项目进展情况,市财政局要强化资金拨付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孙建年代表市政府与横泾、三垛、八桥、临泽4个试点镇签订了《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责任书》,4个试点镇还分别与试点村签订了责任书;三垛镇、八桥镇金沟村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