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30 00:00:00 作者:周麟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29日,省发改委、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行验收。省水利厅副厅长陆桂华、我市副市长孙建年以及市发改委、水务局、经信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验收组一行实地查看了高邮灌区南关管理所、海潮污水处理厂、扬州宏远电子公司以及大小淖河等节水型社会重点任务及相关载体工程建设现场,并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后,认为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了试点建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并在灌区节水改造、水源结构调整、村庄河道疏浚等方面做出了亮点,做出了特色。验收组一致同意我市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验收。
孙建年表示,我市将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节水减排,以更高标准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