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1 00:00:00 作者:王道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市纪委发出《关于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防止各种“节日病”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把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给一般党员干部做出示范;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节日期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多办为民排忧解难的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把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认真组织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还明确指出,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午间饮酒、公款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严禁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