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0 00:00:00 作者:姜兴盛 江晓民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获省奖励农用地转用指标三百亩
本报讯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发文,授予我市“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市”称号,并奖励农用地转用指标300亩。这是我市连续5年获得该项荣誉。
自2007年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和落实“双保工程”的重要举措,列入全市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坚持依法依规用地,推进节约集约利用,依托创建抓统筹,围绕创建促管理,深化创建助创新,全面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2011年“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启动后,我市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形成了有效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国土部门主动作为,从夯实基础工作入手,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创新执法手段,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效促进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我市保障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保护耕地的能力进一步强化,依法管地的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民爱土惜土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