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0 00:00:00 作者:农工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近日,市委农工办确定高邮镇高谢村、卸甲镇龙奔村、开发区腰圩村作为我市规范组建“村经济合作社”试点村,此举标志着我市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全市现有的179个行政村中,没有一个村真正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并行使其应有职能,村集体财产所有权都是由村民委员会代为行使。但村民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作为市场主体代表村集体从事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影响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今后,新组建成的村经济合作社将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为村级组织的“三驾马车”。“村经济合作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自愿联合、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成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该组织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承担资产经营与管理、资源开发与利用、合作指导与服务等职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根据《扬州市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暂行办法》和扬州市政府办《关于全面设立村经济合作社的通知》以及我市相关要求,目前,市委农工办正就“村经济合作社”组建的相关工作与试点乡镇、村进行布置、对接。试点工作将于一季度完成,二季度起在全市各地全面推开。全市组建“村经济合作社”覆盖率上半年将达到60%以上,下半年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