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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有奖!

2012-06-19 00:00:00    作者:殷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我市出台《高邮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只要消费者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获得不同额度的奖励。

据了解,消费者举报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等伪劣食品;违法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的,将获得奖励。

举报奖励级别分为一级举报、二级举报和三级举报,奖励金额分别按该案货值的3%至4%、1%至2%和1%给予举报人一次性货币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如果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可以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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