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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公布

2012-09-07 00:00:00    作者:徐继华 刘金友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今年国家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公布: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25元,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40元,分别较去年最低收购价每市斤高出0.18元、0.12元。

据了解,为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保障农民利益和农产品供应,今年以来,国家已经先后公布了早籼稻、小麦、棉花等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年秋粮收购在即,日前国家又公布了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2011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在我省的执行时间为2012年9月16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以县为单位,当其中晚稻市场价格连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有关部门核实确认后,报中储粮总公司批准,在相关市县或全省范围内启动预案,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据了解,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公布后,市粮食局从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区域性粮食安全的角度出发,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做好收购仓容、收购资金、人员培训、政策宣传等准备工作,确保中晚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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