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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市创建通过“国考”

2012-09-26 00:00:00    作者:苏进 陈荣 雷森/文 林山/摄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高邮市国家生态市创建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技术评估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基本落实到位,各项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总体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指标要求,考核验收组同意高邮市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并按程序报环保部审议批准。”9月24日至25日,由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朱广庆、省环保厅副厅长赵挺等组成的国家考核验收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进行考核验收。通过听取我市关于国家生态市建设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现场考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考核验收组一致同意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扬州市副市长、高邮市委书记丁一,市领导方桂林、倪文才、薛晓寒、孙建年、朱莉莉、杨文喜、张拥军等参加相关活动。

丁一在9月25日下午召开的高邮市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工作汇报会上致辞。他说,近年来,高邮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作为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突出以生态文化为先导,以生态规划为引领,以生态经济为主线,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真抓实干,强势推进,形成了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民生改善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丁一表示,将以这次国家考核验收为新的起点,巩固、扩大和深化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喜人成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争当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模范,争当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的模范。

市长方桂林汇报了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情况。他说,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省、扬州市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生态省市建设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强势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形成了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民生改善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实现了区域供水、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乡镇污水处理、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河道清淤、秸秆禁烧还田和综合利用、生态乡镇、基层环保机构等“八个全覆盖”。对照国家生态市建设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我市已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方桂林表示,我市将以这次国家考核验收为新的起点,认真落实考核验收组提出的宝贵意见,以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决心、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的先行区。

在随后召开的高邮市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反馈会上,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高邮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的理念,把生态市创建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和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以生态文明保护为先导,以生态经济发展为主线,生态市创建取得良好成效,具体表现在:强化组织领导,生态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优化转型升级,提升生态经济发展水平;实施民生工程,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评估组同时建议我市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生态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工业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力度,提升经济发展的生态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强重点河流综合整治,深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巩固生态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朱广庆充分肯定了我市“生态立市”理念和生态实践取得的成效,并希望我市巩固生态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大环境整治和监管力度,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坚持科学发展,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针对考核组提出的建议,丁一表示,将深化认识、巩固提升,创新举措、推动转型,健全机制、加大投入,积极实践、探索新路,将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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