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7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2013年2月17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高邮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2月1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15人。在邮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纪委十二届三次、扬州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上级纪委全会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中共高邮市委书记韩方同志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会认为,韩方同志的讲话既充分体现了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又切合高邮实际,对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必须认真贯彻。
全会审议通过了朱勇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下大气力改进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为在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中率先崛起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委市政府和扬州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开门办纪检、创新办纪检、勤廉办纪检”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创新激浊扬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全会强调,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执纪为民积极作为,着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推动高邮在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中率先崛起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坚持理论指导实践,保证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要求,着力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清廉高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党章的行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创新办纪检”工作,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坚持围绕中心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切实做好稳增长、促转型、调结构、惠民生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扬州市委、高邮市委有关贯彻意见,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把监督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决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照要求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实施“行政提速、服务提质、督查提效和机制提优”四项行动,切实加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坚持惩治预防并举,维护党政纪律的严肃性。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渎职侵权问题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行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建设。
坚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实施“清风惠农”行动,进一步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大监督机制。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纪检监察网站、“民声帮办”政务微博群、经济110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推行“一式三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模式,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完善“四位一体”政风行风热线媒体联动机制。
坚持强化自身建设,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纯洁性。深化纪检监察社会公共关系建设,深入推进“开门办纪检”工作,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完善纪检机关监督制衡机制、工作创新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推进“勤廉办纪检”工作。着力培育“忠诚为民、开放创新、勤廉谦和、公正严明”的新时期高邮纪监精神,为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推动我市在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中率先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