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7 00:00:00 作者:张维峰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设高邮城市荣誉体系的意见》,提出,我市将建设富有时代精神、覆盖所有人群的城市荣誉体系,以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争先进、个个做好人”的道德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新高邮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意见》指出,建设高邮城市荣誉体系,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全面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行动。建设城市荣誉体系,开展推荐、评选和表彰活动,有利于引导社会学有典范、好有方向,对于广泛培养人的高尚品德,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增强市民的城市荣誉感和幸福感,凝聚社会共识,合力推进更高水平小康新高邮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明确了城市荣誉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具体项目。高邮城市荣誉体系建设,面向社会群体,评选先进个人,表彰个人在不同社会群体中的先进性、示范性(不含党政部门组织的条线专业表彰)。凡生活、工作在高邮市范围内的市民,在所代表的社会群体中作出突出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均可参加相关荣誉项目的评选。具体项目包括:十大高邮好人、十大明星企业家、十佳青年、十大学习之星、见义勇为模范、十佳美德少年、十大能工巧匠、慈善之星、高邮孝星、自强之星。城市荣誉体系各类项目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调民意认同、群众参与,突出群众评、群众学,使评选过程成为市民道德教育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