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2 00:00:00 作者:夏慧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18日上午,我市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产权等实行集中管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永宝出席会议。
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管理,建立适应新时期公共财政需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我市按照“政府统一所有、财政集中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在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统一将土地房屋产权转至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名下,由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运营。
据了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产权集中管理范围包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土地、房屋;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创办的企业占有、使用的土地、房屋;政府投资形成的各项公共资产、公益设施。
徐永宝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产权集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产权集中管理工作;精心组织,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产权集中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市财政局负责人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产权集中管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市房管局、国土局、规划局负责人对土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