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3 00:00:00 作者:王道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记者从22日上午召开的实施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任期制动员会议上获悉,我市决定从本月下旬启动实施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任期制,规定市级机关部门中层正股职干部(含直属事业单位)每个任期为3年,任职期满,其职务自然免除,须重新聘任。在执纪执法、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工程招标、窗口服务等重点岗位的,任满两个任期必须交流换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孙建年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孙建年指出,实施中层干部任期制是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创新,是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他要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实施中层干部任期制的重要意义。要探索实践,努力构筑富有生机与活力的中层干部管理机制,做到解放思想,突破难点;把握关键,完善机制;统筹推进,放大效应。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注重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落实领导责任,抓好统筹协调,确保中层干部任期制顺利实施,为推进高邮在沿河新一轮发展中率先崛起提供坚强的干部保证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会上,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中层干部任期制工作相关政策、流程进行了解读;市房管局、卫生局主要负责人先后作交流发言与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