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3 00:00:00 作者: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市领导徐健、薛晓寒、葛桂秋、孙明如、高长明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海平主持。
2012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推进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我市贯彻实施,切实规范刑事诉讼行为,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今年10月至11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执法检查。
市委常委徐健在讲话中要求,市公检法机关及相关部门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增强“一府两院”的人大意识;要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自觉服从人大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全面推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
会上,郭海平就开展好《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工作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薛晓寒对《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高长明和市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分别代表公检法部门作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要负责人就《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方案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