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8 00:00:00 作者:陆业庚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28日下午,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召开全市职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暨工资集体协商“冬季要约行动”动员大会,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市50人以上正常经营企业有480家建立工资协商机制,已有346家企业获得扬州市“星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今年有2家企业获得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有15家企业获得扬州市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有22家企业获得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单位称号。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着重解决“企业不愿协商、职工不敢协商、工会不会协商”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据了解,为做好2014年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将于下月初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冬季要约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