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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进行调整

2014-01-16 00:00:00    作者:朱波 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16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会议,部署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要求在本月底前完成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的各项工作。市领导徐健、薛晓寒、高长明、李春青参加会议。

2014年1月1日起,我市明确司法所为市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市司法局和乡镇(园区、街道)双重管理,以市司法局管理为主。管理体制调整后,建制级别不变。

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健要求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重要性,  切实把握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领导。他强调,调整司法所管理体制,涉及到司法所的人财物,具体工作比较繁杂,前期司法局已经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下一步各乡镇(园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我市《关于调整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强化履职、典型推动,确保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副市长高长明就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市上下正确把握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的主要内容,并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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