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1 00:00:00 作者:朱宏忠 殷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抢抓政策机遇 挺进资本市场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鼓励企业进入‘新三板’和其他场外市场挂牌上市的政策意见》,旨在推动我市企业加快登陆“新三板”,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企业。
何为“新三板”?“新三板”是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为企业提供的资本市场融资平台,上市门槛较低,而且流程缩短。
为抢抓国家“新三板”扩容的政策机遇,支持鼓励我市企业进入“新三板”和其他场外市场挂牌上市,《意见》规定:拟挂牌上市企业在规范重组过程中,涉及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商标、供水、供气、供电及通信变更等各项地方性规费,相关部门原则上只收工本费,并尽快办理;拟挂牌上市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调整会计记录产生的净资产增值,先依法补交企业所得税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补贴,企业成功上市后,由同级财政再给予50%的补贴;企业因上市需要,对之前年度所应补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属地方留成部分的,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补贴,企业上市后,同级财政再给予50%补贴。
《意见》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按实施进度分阶段以奖代补也作了详细规定: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奖励20万元;企业正式递交挂牌申请材料,奖励2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奖励50万元;对第一、二、三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除享受上述的奖励政策外,另行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同时,《意见》还规定: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等地方场外市场成功挂牌,政府将一次性给予40万元的奖励;对第一、二、三家在其他场外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另外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另外,市政府在安排年度各类引导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工业发展基金时,优先支持挂牌后备企业;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等部门优先为挂牌后备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及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