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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尚不具备审批条件可“模拟审批”

2014-04-22 00:00:00    作者:徐生光 殷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在邮投资项目在尚未完全具备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条件的情况下,要进入审核程序,该怎么办?日前,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得到明确答案:投资项目在尚未完全具备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只要项目业主单位或投资人提出申请并按审批程序要求报送资料,就可获得审批部门的“模拟审批”文件。

所谓“模拟审批”是指投资项目在尚未完全具备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为使项目早日开工,在地块确定但未正式供地前就开始进入审核程序。当该项目取得土地出让手续并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模拟审批”即可转化为正式审批。今年4月初,我市出台了《关于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对模拟审批工作事项作出明确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模拟审批可节省许多等待时间,只要相关“前置”条件具备,就可迅速将“模拟”变为“正式”,大大缩短了投资项目的审批周期。

据了解,实施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制度必须遵循四个基本原则,即自愿申请原则,项目业主单位或投资人必须自愿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高效运行原则,在不影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对进入“模拟审批”的项目要实行后置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内部运作原则,模拟审批,只作为项目审批内部运作的创新方式,未取得正式行政审批文件的工程不得开工建设;有效期限原则,“模拟审批”文件有效期为1年,逾期无法转批为正式审批手续的,该“模拟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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