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1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2014年7月31日高邮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凌宾霞、汤海燕、刘定仁、牛宝山、凌云、丁桂松、张永宏、吴汉岭、刘永瑜、郭元海、李秋萍、黄祥林、朱永高、卢崇建、徐元庆、林森、江晓明、端平、苏进、王加军、房学志、罗保华、管建军、张达生、顾爱品、赵洪月、张兆林、杨军、李连庆、于龙宝、刘林、陈广山、居方祥、曹晓香、王丽娟、刘金龙、李永宏、高正权、韩亚东、潘朝霞、秦汝绪、张建、赵成明、朱健、潘慧霞、王秋、史福宏、刘英、成文、任铭、葛玉香、龙启钦、高琴、李红、陈玲、王振东、王兵、杨伯朝、张春英等59名同志为高邮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