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9 00:00:00 作者:殷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促进经济薄弱村脱贫攻坚,今年,我市开出三剂“大补膏”,即筹集1亿元扶贫资金,年新增1000万元经营性收入、扶持100个经济薄弱村,确保2015年全市所有行政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上,让经济薄弱村真正摘掉贫困的“帽子”。
为给经济薄弱村“输血供氧”,我市在财政相对吃紧的情况下,过去曾连续三年每年投入近2000万元扶持经济薄弱村的发展。今年及以后两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薄弱村的“输血量”,明确2014年至2016年市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共9000万元、60个市级部门单位累计出资1000万元,共同帮助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具体为:2014年7月底到账3000万元,2015年3月前和2016年3月前分别到账3000万元;每个部门单位三年出资不低于15万元,分三年到位,每年12月底前到账不低于5万(2014年为8月底前到账)。据了解,筹备的扶贫资金一律进入市经济薄弱村脱贫攻坚工程资金专户,并统一拨付使用。目前,前期“约定”的资金已如数到位。
为进一步增强经济薄弱村的“造血”功能,让薄弱村拥有长期的经营性收入,今年,我市还抽出部分扶贫资金在开发区、城南新区和湖西新区新建或置换标准化厂房,发展物业产业项目或进行资本运作,确保每年新增1000万元扶持收益,分配给经济薄弱村,平均每个薄弱村每年收益在10万元左右。如果收益部分不足,则由市财政调配补足,让薄弱村吃上“定心丸”。
为做好分类扶持工作,我市依据2013年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情况,结合各村的自有资产、资源状况及发展潜力,将确定的100个市级扶持村分为三类,其中一类扶持村30个(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低于25万元)、二类扶持村40个(年收入25至30万元)、三类扶持村30个(年收入30至35万元)。2014年扶贫资金带来的新增收益主要分配给一类和二类扶持村。从2015年开始,新增收益按不同标准进行分配,一类扶持村每年12万元以上,二类扶持村每年9万元,三类扶持村每年6万元。此外,我市还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强化债权清收、规范收支行为等途径,进一步促进经济薄弱村的自主发展,确保每个薄弱村每年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