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9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2015年3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杨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吴家明高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周明义、郑立峰、黄建华、范协斌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杨元庆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沈其富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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