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讨论老政府大院建设方案时,许多人提出要复建“戒石碑亭”。“戒石碑亭”是怎么回事?我查阅了一些资料,并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做了一些研究,感觉古代戒石碑留给我们许多廉政问题的思考。
历史上,高邮州署内有一个戒石亭,亭中有块戒石碑。《光绪再续高邮州志》记载:“戒石碑,宋乾德三年(965年)立,面北镌尔奉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字,面南镌泰山奇峰四字,光绪六年(1880年)知州金元 重建碑亭,易泰山奇峰字为公生明三字”。我在网上搜索,原来从宋代开始,特别是由明至清,地方各级官署大堂前的甬道中俱立“戒石碑”,面南刻“公生明”,面北刻上述十六字官箴戒约,并建亭保护,称之为“戒石亭碑”,用以警戒官吏秉公办事,从政为民。
箴,是古代的一种文体,以规劝告诫为主。五代十国的蜀主孟昶,于公元941年创作了“官箴”24句96字,颁布诸邑。到了宋太祖赵匡胤,对孟昶写的“官箴”删繁就简,从其中摘出四句颁行天下。这四句就是“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意思就是:官员们所领俸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百姓们虽然好欺负,天理却难以容忍。南宋高宗皇帝赵构将大诗人、书法家黄庭坚所书的这十六字箴文手迹发至各州县,命各地官吏镌刻一方箴石,小的放于座右,大的立于衙门甬道上。
这四句箴言,既简洁又抓住了问题的要害。戒石碑立在衙门内的甬道上,官员进出都要经过它、看到它,上面十六字对官吏起着一定的警示作用。史书记载,历史上地方官在上任时,要在戒石碑前举行祭拜仪式,并带领僚属宣读戒石碑上的内容。戒石碑的设立,对教育官员奉公守法、廉洁从政起到过一些积极作用。历史上的包拯、海瑞、况钟、于成龙等官员,就是在戒石碑下成长起来的为民请命、伸张正义、勤政廉政、为民造福的典范,他们的业迹名垂青史。
戒石碑是为整饬吏治而设立,是古代廉政教育的一种载体,廉政文化的一种形式,其所倡导的廉洁精神,穿越时空,绵延古今,有着不朽的生命力。在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今天,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中,学习理解这四句箴言,我深有感触。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必须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真正做到现在市政府大门口碑石上所刻的毛主席教导“为人民服务”。
从另一个方面看,古代的戒石碑,并没有能约束住官员的贪腐行为,其原因是十六字箴言虽然刻在石头上,竖在府衙甬道中,却并没有成为一项吏治制度,更没有落实到各级官吏的行动中。阳奉阴违,做的是表面文章,行的是贪腐之实,戒石碑从头至尾处于一种尴尬的状态。由些可见,没有严格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只靠道德教化来规范官员的操守,不管是戒石碑还是戒石亭,终究都会成为摆设,无济于事。我认为“三严三实”教育,重点应该放在制度建设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把制度笼子扎紧织密,只有这样才能将“三严三实”教育的成效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