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3 00:00:00 作者:许彩萍 金婧 来源:今日高邮
增幅列扬州第一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高邮调查队了解到,2015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74元,在全省44个市县中位列23位,比上年同期增加1789元,同比增长8.9%,增幅比全省和扬州市平均水平均高0.2个百分点,增幅在扬州县(市、区)中位列第一。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007元,增加2376元,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08元,增加1273元,增长8.9%。
数据显示,工资水平提高是增收的重要动力,利息收入是我市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渠道之一。据调查,我市居民储蓄规模逐年扩大,去年储蓄存款达到310.33亿元,较上年增加38.24亿元,增长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