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0 00:00:00 作者:陈寨英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专题讨论十一次党代会有关事项
本报讯 8日下午,市委召开十届十二次全会,专题讨论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有关工作事项。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市纪委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不是市委委员的党员领导同志列席会议。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中国共产党高邮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11年6月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高邮市第十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中央、省委和扬州市委的统一部署,今年6至7月,市委将进行换届。
会议听取了市委书记韩方对《中国共产党高邮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高邮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所作的情况说明。会议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高邮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代表名额和构成比例等有关事项。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中共高邮市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共高邮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高邮市第十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共高邮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扬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
会上,市委委员讨论审议了《中国共产党高邮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高邮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并一致通过了该决议。
韩方在会议结束前指出,召开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开启“十三五”新征程的一次重要会议。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好这次党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省委、扬州市委的统一要求,加强领导,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