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4 00:00:00 作者:许为玉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让项目审批变“走弯路”为“跑直道” 切实做到“围墙内的事情企业做,围墙外的事情政府办”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要坚持以“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群众满意”为导向,围绕“围墙外的事政府办”工作目标,继续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制;乡镇(园区)的项目代办员和职能部门的项目帮办员要全力扮演好“店小二”的角色,全程负责项目审批各类手续办理,让项目审批变“走弯路”为“跑直道”,切实减轻企业跑办手续的负担,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快项目落地进度。
据了解,市政府出台该《意见》,旨在深入贯彻扬州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和高邮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
《意见》明确,项目审批代办帮办的服务范围为:凡符合国家、省、扬州市和我市产业政策,在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所有企业;服务主要内容为:企业从登记注册、核准备案至竣工投产等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审批手续以及投产运营后续服务。
《意见》还明确了项目审批代办帮办的方式和流程。一是一门受理代办。各乡镇(园区)要选配2名以上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层站所负责人或年轻后备干部作为项目代办员,负责本辖区企业的业务咨询、无偿代办及业务联络,并在乡镇(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项目代办专窗”,一门受理各类项目代办事项。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对于进入代办程序的事项,项目代办员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做好代办报批工作,并跟踪项目审批进程,及时向申办人反馈项目审批办理进展情况,适时与审批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协调沟通。二是全程跟踪帮办。各政府职能部门要选配1名业务精通、服务态度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机关中层干部作为项目帮办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由窗口首席代表担任),负责帮办行政审批、向上报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并做好行政指导、表单代填、网上申报、业务协调等全程帮办服务。项目帮办员受理帮办申请后,必须做到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限时办结,上报件及时办结;要主动协调化解项目报批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及时向乡镇(园区)项目代办员或其它帮办部门反馈本部门审批意见及协调情况;对于无法解决的困难和矛盾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或市政务办请求协调解决。三是统筹协调督办。市政务办全程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以及协调运转、跟踪督办。对涉及部门较多、程序复杂的申办事项,由市政务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项目碰头会”“联审会办会”或“现场办公会”,解决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同时,市政务办要强化对各乡镇(园区)申请代办、帮办项目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代办、帮办项目的进度情况和存在的矛盾难题,对项目审批代办、帮办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难题,提请分管市领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全市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提高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实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优办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市服企办、市政务办将建立考评通报机制,对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定期予以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