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3 00:00:00 作者:记者 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记者 管玮玮)1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来邮,就《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领导张秋红、潘建奇、张拥军陪同检查。
自《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已成功创成1个“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 ”,1个“江苏省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和17个“扬州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
在邮期间,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陆宇·中央郡小区和瑞和阳光城三期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并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物业管理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管,完善政策,健全机制,促进条例落实到位;要发挥好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培育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继续重视管理规范化工作,解决好物业纠纷问题,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为市民营造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