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30 00:00:00 作者:通讯员 刘金友 记者 周雷森 来源:今日高邮
每市斤1.18元 与去年持平
本报讯 (通讯员 刘金友 记者 周雷森)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7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17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保持2016年水平不变。
执行《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至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