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8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记者 周雷森) 5日上午,市长潘学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关于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管理的意见》《高邮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听取关于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乡镇(园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初步建议方案、高邮市(高邮湖)退圩还湖规划、新建“高邮市湖西粮油经营公司”项目、2017年交通投资项目计划、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标准、我市拟引进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在库储备土地分类处置等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建年,副市长钱富强、潘建奇、刘春林、邱加永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文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晓寒、市政协副主席张贵龙应邀参加会议。
在审议《关于高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时,会议要求, 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在听取关于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情况汇报时,会议指出,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是扬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项战略性规划,已纳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目标,也是扬州市第七次党代会明确的未来五年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十件大事之一。我市是江淮生态大走廊核心板块,全市上下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邀请专家和专业机构抓紧编制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的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并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涉及区域广、项目多、资金需求量大,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要对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工作单列进行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要追究和问责,以推动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打造“碧水、蓝天、绿地、净土”的美丽高邮。
在审议《高邮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时,会议强调,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是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投入,支持重点项目、重大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要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扎实做好基金的投资、管理等工作,发挥基金的撬动作用,进一步放大基金规模,实现基金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