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7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邮纪)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市环保局副局长陈正荣等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公务接待并饮酒、违规送礼、安排有偿娱乐活动等问题。
2017年3月16日下午,扬州市环保局新城环境监察所所长吴宏等3人来我市执行公务。当晚,市环保局副局长陈正荣、环境监察大队队长殷锋和湖西分局副局长沈庆春、监察员郭胜安排接待并饮酒。席间,监管企业总经理助理姜庆海接到通知到场作陪。饭后,姜庆海安排吴宏等人进行有偿娱乐活动。此外,殷锋送吴宏等人白酒各一箱。
接到举报后,扬州市委高度重视,扬州市纪委调查核实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市纪委监察局根据扬州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立即组织进一步核查,并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给予陈正荣行政撤职处分,市政协常委会决定免去其市政协常委职务、撤销其市政协委员资格;给予殷锋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沈庆春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郭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姜庆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市纪委对市环保局党组、纪检组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责令市环保局党组向市委、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雷党内警告处分;对市环保局纪检组长王斌进行诫勉谈话。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坚决防隐身、防变异、防反弹,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全市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要强化纪律观念,增强敬畏意识,养成行动自觉,坚决不踩“红线”、不触“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