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8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高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潘学元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红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高邮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8年计划的决议
(2018年1月1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周建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高邮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大会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高邮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高邮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高邮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8年1月1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詹惜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高邮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同意市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高邮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高邮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高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刚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8日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勇所作的工作报告,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补选王宏旭、刘玲、孙德明、胡行球、胡朝霞为高邮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现予公布。
高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18年1月18日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8年1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军、高日平为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沈国俊、居方祥、周明义、黄建华为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8年1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军高邮市监察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