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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民文明公约昨发布

2018-05-03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 (记者 管玮玮)  5月3日是高邮市民日。昨天上午,我市在净土寺塔广场举行“公约记心间 文明伴我行”高邮市民日暨“市民文明公约”发布会,以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文明新风,不断促进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市领导张秋红、潘建奇、王薇、居晓波参加活动并为《高邮市民文明公约》发布启动水晶球。 

据了解,此次正式发布的《高邮市民文明公约》包含《市民守则》和《市民文明行为10条》两大部分(详见今日本报第8版)。其中《市民守则》主要以“倡导型”的方式呈现,内容涉及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崇尚科学、爱岗敬业、勤劳节俭、助残济困、拥军爱民、尊师重教、保护名城等,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彰显出了高邮元素,弘扬了文明新风;《市民文明行为10条》以“禁止型”的方式呈现,针对我市创建中的突出问题,从文明礼仪、文明出行、文明环境、文明生活等方面入手,通过10个“讲”和40个“不”加以表达,原则就是便于市民“易懂、易记、易行”。 

潘建奇在讲话中指出,城市是文明的发源地,一座城市不仅要拥有文明的物质,更要有文明的精神。《高邮市民文明公约》是每一个高邮人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我们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树立主人翁意识,重礼仪、讲文明、守公德,争当文明市民,争当文明有礼的高邮人,齐心营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

潘建奇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园区要加强文明公约的宣传工作,组织广大职工进行深入学习,做到入脑、入心。相关社区要强化对文明公约的践行,借助此次活动的契机,深入开展学习公约、践行公约的热潮,让市民公约真正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市民的行动自觉,从而实现将文明公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市教育部门要在全市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学习践行文明公约活动,不间断地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向广大师生宣传文明公约,以真正起到“孩子影响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的作用,并让这种影响的涟漪不断扩大,最终形成绚丽的城市风景线。 

发布会期间,参加活动的市领导还与社会各界代表一起进行了“公约记心间 文明伴我行”的签约活动,并向高邮镇部分社区赠送了“文明公约宣传折页”;市人大办和市级机关工委相关负责人向中国好人和省道德模范代表颁发了“城市榜样礼遇卡”;市阳光志愿者协会负责人作了“有约必践”的表态发言。 

发布会结束后,我市文艺工作者还为现场市民送上了一场以“公约记心间 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的精彩文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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