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5 00:00:00 作者:佚名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记者 葛维祥)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提高审计整改工作实效。
《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作为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审计整改计划,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意见》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履行监管责任。相关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单位审计整改的直接责任人。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审计局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的检查。监察机关要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加强监督。
为切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完善“七项审计整改制度”,即: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联动制度、跟踪检查制度、问责制度、结果运用制度、通报和公告制度。《意见》还明确,被审计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予以公开曝光,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提高审计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