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2 19:57:27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们: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扬控发[2020]2号)》《扬州市公安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公安政务服务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暂停全市部分交管业务。
具体安排如下:
❶ 暂停市车管所、二手车交易市场、各交警中队车管窗口等对外服务。
❷ 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以及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考试业务。1.已预约成功考试的考生,车管所将统一取消约考。取消的考试,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2.已经提交考试预约申请,但未出预约考试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https://yzo.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❸ 暂停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因驾驶证清分需要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关注扬州公安微警务、扬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学法免分办理”,或下载“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
❹ 四办理机动车补、换牌证、6年免检、驾驶证补、换证等业务,可以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https:// yzo.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及扬州公安微警务网上办理,相关牌证会邮寄到您手中,以减少公共场所出行。
❺ 凡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请当事人一律使用“交管12123APP”或各保险公司的线上快处模式进行处理,听从公安机关接警人员或各保险公司服务人员的指令或指导,采取拍照或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尽快撤除现场恢复交通。
❻ 暂停的交管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将及时公告。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14—84066453
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0514-84066588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0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