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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疫情防控部分典型案例通报

2020-02-07 16:39:12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将有关部门查办的涉及疫情防控的部分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1、陈某某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2020年1月27日21时许,陈某某在高邮市甘垛镇渔梅村二组11号的家中,使用自己的手机在微信群“甘垛初中1997届”内发布视频,视频内容为“高邮卸甲的,人抬外来了,你看到啊,厉害啊”,并发布语音“自己把这个视频看下子奥,武汉家来的这个女孩子,前天救护车下去的,初一家来,到家的吧,死掉了”。陈某某在发布上述内容时,未对该内容的真伪进行证实,对防疫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1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治安处罚。

2、孔某某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2020年1月29日,高邮市公安局卸甲派出所民警告知位于高邮市卸甲镇康达大道欧普照明棋牌室的实际经营人孔某某,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棋牌室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场所全面停止营业,让其停止营业。2020年2月1日14时许,该所在执勤巡逻中发现,孔某某家棋牌室中仍然有两桌人在打纸牌,处于营业状态,对防疫工作造成了不良后果。2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孔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3、2020年1月27日21时许,高邮市新华园某网吧经营者汪某,明知《高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施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中,要求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全面停止营业的命令,仍为9名人员提供上网服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立即责令其停止营业并立案调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将此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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