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16:53:50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尊敬的机动车主、驾驶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正常生活,从3月2日起,全市车驾管和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恢复办理部分业务事项。
一、涉企事项“随时办”
对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等涉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随到随办。
二、一般事项“网上办”
按照“网上办,不见面;非必须、不现场;非紧急、请延后;确刚需、提前约”原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数据后台运行保障,确保快速办理,提倡广大群众网上办、掌上办。
请机动车车主或驾驶人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理补换牌证、申领六年免检标志、预选号牌、申领临时号牌、变更联系方式等26项车驾管业务,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关注“扬州公安微警务” 、“扬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办理学法免分。
三、高频事项“预约办”
自3月2日起开通车辆、驾驶员管理和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部分业务办理。
对于急需、必须到线下窗口办理的事项,办事群众可以通过公示电话提前一天预约,预约时需告知办理业务类型和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同一业务每人每天仅可预约一次,不可重复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办理。
需提前预约的事项有
1、车驾管业务包括:
①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变更车主联系方式、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和机动车年检业务。
②补换领驾驶证、变更驾驶人联系方式和驾驶证转入。
2、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实行限号预约办理(限每日100个),包括:
①临界年检的单位车辆(包含小型汽车)、营运车辆(包含“两客一危”)、渣土车(水泥搅拌车);
②驾驶单位车辆、营运车辆或渣土车被电子监控抓拍记录的驾驶人或单位法人代表且驾驶证临界清分、换证的;
③临界年检车辆的车主(直系亲属)或实际驾驶人需要一次性记满12分以上的,请提供相关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提供户口簿、法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证)。
3、因疫情防控需要紧急办理的其他情形。
凡可通过扬州公安微警务、扬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或“交管12123”APP办理的业务,不在预约办理范围内。
电话咨询预约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6:30
车管所窗口:0514-84066453
违法处理窗口:0514-84066588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四、部分业务“延期办”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由公安机关统一延长有效期限。驾驶证换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互联网预选号牌、机动车登记等业务不能及时办理的,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驾驶人审验/满分教育学习、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含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业务、AB类驾驶证实习期满教育考试、机动车注册登记(新车上牌)、转移登记(二手车过户)业务办理暂不恢复,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五、服从引导“有序办”
1.办事群众需带齐资料,自带签字笔,佩戴口罩,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扫描出行登记码,对照身份证原件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并核对预约信息后,方可进入服务大厅办理。
2.办事群众应逐人依次进入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无关人员请勿陪同,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大厅。疫情防控期间,中介代办业务暂停。
3.办事群众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等候时应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废弃口罩等防护用具必须放入指定垃圾桶,不得随便丢弃。
4.需提前预约的业务,未提前预约的,暂不办理。
5.窗口业务办理实行电子支付方式,不收取现金。
特此公告!
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