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5 12:43:36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一、整治范围
1、未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
2、列入停产关闭范围而未实现“两断三清”的化工企业;
3、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4、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5、利用地处乡村、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矿山宕ロ等,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储存、经营)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6、超许可范围(品种、数量、方式)生产、储存、经营化工原料、产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7、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储存的其他企业(冶金、机械、电子、农机、造船等)。
二、举报电话
12350,0514-84655110。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