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2 21:36:23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今年7月,我市出台了《高邮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压实乡镇(园区)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问题查找精准,整治成效显著,日常管理到位”。据了解,我市“路长制”分市级、镇级两个层面。市级设市总路长、常务副总路长、副路长,镇级设一级路长、二级路长、三级路长及专职管理员。
我市拥有两千多公里县乡村道,每条路与村、镇交会处都将设置“路长制”公示牌,其中县道40块、乡村道约1000块,向社会公布管理路段、里程、起讫点和市乡村组各级路长名、管养责任、村规民约、联系和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目前全市13个乡镇(园区)已完成线路三级路长人员的名单确认工作,下一步将按线路名称、路长人员的规范要求制造公示牌,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公路管养体系,真正做到“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200011 ICP备0501602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