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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有了“身份证”和“监护人”

2020-09-22 21:36:23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记者 葛维祥  通讯员 吴爱辉) 日前,记者在卸甲镇潘阳支路路头看到,一块绿底白字写着“路长制”的公示牌,上面标注着路线名称、里程,起点、终点桩号,路长、片区路长、村级路长,管养责任等内容。市交通运输局管养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扬州市首块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自此,我市农村公路有了明确的“身份证”和“监护人”。

今年7月,我市出台了《高邮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进一步压实乡镇(园区)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问题查找精准,整治成效显著,日常管理到位”。据了解,我市“路长制”分市级、镇级两个层面。市级设市总路长、常务副总路长、副路长,镇级设一级路长、二级路长、三级路长及专职管理员。

我市拥有两千多公里县乡村道,每条路与村、镇交会处都将设置“路长制”公示牌,其中县道40块、乡村道约1000块,向社会公布管理路段、里程、起讫点和市乡村组各级路长名、管养责任、村规民约、联系和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目前全市13个乡镇(园区)已完成线路三级路长人员的名单确认工作,下一步将按线路名称、路长人员的规范要求制造公示牌,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公路管养体系,真正做到“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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