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8 13:35:13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精神,聚焦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谋发展、抓落实,市委市政府针对基层反映的发文办会多、检查考核多、创建达标多、信息平台多、盖章证明多、配合事项多等“六多”问题,组织开展了基层减负“六多”问题专项治理,近期研究出台了《基层减负“六多”问题治理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六项具体措施:
长效坚持精文减会。市级层面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发文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确保年度发文总量较上年下降10%以上。严格发文要求,不发照抄照转文件,考核、表彰类文件合并印发。乡镇(园区)对村(社区)安排工作尽量减少发文。倡导“短、实、新”文风。严格执行会议报备制度,不开无计划的会议,确保会议数量较上年下降10%以上。提倡少开会、开小会、短会、视频会,合并或套开会议。具体单一工作提倡不开会,通过电话或通知等方式下达工作要求。要求乡镇(园区)、部门单位、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每周不超过1次,条线工作会议由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将每周三定为市委、市政府“无会日”,探索试行每月第三周为“无会周”制度(法定会议和紧急会议除外)。
严控检查考核项目。坚持“非必要不开展”原则,以党建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为统领,除扬州市级以上要求的,以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重大事项外,一个部门单位最多保留一项检查考核事项,且不得重复。除综合考评外,乡镇(园区)不再单独对村(社区)考核。减少检查考核材料报送,台账报表“最多报一次”;考核事项之外的,一律不得要求检查、报送台账资料。大力压减报表,取消惯例报送而无实质意义的报表,优化整合同类报表。
严格信息平台监管。各乡镇(园区)、部门单位一般不单独开发建立本级信息平台。及时关闭低效信息平台,严禁要求基层以学习“打卡”“拍照上传”等形式提高使用率、推动“数据达标”。微信(QQ)工作群坚持谁建群谁负责,同一工作事项不得重复建群,临时、阶段性工作群在活动结束后及时自行解散。市级部门单位不得将工作群延伸至村(社区),镇级部门单位面向村(社区)工作群不超过1个。
严控创建评比事项。各乡镇(园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所属村(社区)创建项目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村(社区)每年申报不得超过1项。坚持自愿原则,乡镇(园区)、部门单位不得以“压任务”形式要求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根据自身情况主动申请实施,严禁村(社区)不切实际随意申报创建项目。坚持无依据不表彰、无必要不表彰,杜绝表彰对象全面覆盖、表彰项目“明销暗存”。
规范盖章证明行为。不应由村(社区)盖章证明的,不得将村(社区)盖章作为前置条件。乡镇(园区)、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办事流程,不得向村(社区)转嫁责任。严禁企业单位为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要求村(社区)盖章证明。
严控基层工作事项。分清主次责任,村(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事项由村(社区)发挥主责作用,协助事项只承担协助责任,相关乡镇(园区)、部门单位负主要责任,不得以行政命令等方式向村(社区)派任务、下指标。
《意见》还明确了保留工作事项清单,并提出了三项工作原则:清单外不实施原则。基层对照项目清单履责,清单外本级事项,未经审批报备,乡镇(园区)、部门单位不得要求村(社区)承担。 清单动态管理原则。建立适时退出机制,及时将不符合基层工作实际的本级事项清理出清单,上级事项根据上级政策调整情况及时作出调整。严格控制本级增量,拟增加的事项,经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后方可实施。非必要不增加原则。严格准入标准,对拟增加本级事项,必须有市委市政府以上层级的文件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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