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6 19:08:32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会议指出,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有力举措。扬州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伟大意义,自觉落实“两个确立”实践要求,认认真真配合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会议强调,要对照督察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高效有力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督察任务。要把握督察方向重点,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学习贯彻情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督察。要有力抓好整改落实,高度重视群众投诉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整改,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查处整改情况要按要求向社会公开。要严明督察纪律,强化作风建设,严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督察工作风清气正。
会议就加强督察协调保障,做好边督边改、强化舆论引导、严明工作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并要求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14-89966850,专门邮政信箱:扬州市城区0046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12月4日—12月30日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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