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2 21:13:25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意见》指出,市法院与市商务局作为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招商引资的协作工作。双方将不定期发起会商程序,必要时可邀请管理人代表列席会议参加讨论研究,就破产处置过程中所涉意向投资人招募、财产处置等疑难问题进行磋商并形成共识。
《意见》要求,在“苏中地区”率先建立破产企业资源数据库,并实现信息共享。市法院每季度将已受理的破产清算、重整案件信息书面告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每季度将近期的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方案、有关优惠政策等书面告知市法院。同时,双方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暂时陷入财务困境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对于无挽救价值的“僵尸企业”,则依法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充分发挥市法院与市商务局联动机制,利用招商引资平台宣传、推介破产财产,进一步提高破产财产处置工作效率,助力破产企业资产盘活、利用,加快市场出清,实现腾笼换鸟。
下一步,市法院和市商务局还将进一步完善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招商引资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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