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6 19:20:43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吴藩 记者 文正)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前三季度,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6.64亿元,同比增长11.3%,分别高于扬州市均、省均、全国0.7、4.2、4.5个百分点。今年1至10月,我市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0.82亿元,同比增长24.4%,增幅高于扬州市均5.7个百分点。1至10月,我市实现限额以上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销售(营业)额230.56亿元、52.43亿元、1.55亿元、10.9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24.2%、65.4%、56.9%,增幅均位居扬州前列。
商品消费增速加快。1至10月,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日用品类、五金电料类、书报杂志类零售额增势较好,分别同比增长37.2%、9.7%、12.3%、53.8%、35.4%和116.4%。大宗商品零售稳步增长,石油及制品类1至10月零售额增幅35%;汽车类1至10月零售额增幅49.2%,其中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368.7%。
服务消费较快增长。1至10月,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40%。在节日效应等因素带动下,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服务消费需求集中释放。10月,限上餐饮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91%;限上住宿收入1959万元,同比增长56.4%。
网上零售增势较好。10月,我市实现网络零售额34435.0万元,环比涨幅49.19%,共售出商品数达1701.8万件。1至10月网络零售额实现195764.7万元,占扬州市比重8.18%,同比增长30.17%。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达147109.5万元,同比增长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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