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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纳税先进及提质转型示范企业评选奖励办法出台

2024-09-11 18:18:24    作者:    来源:今日高邮

本报讯(通讯员 赵仁静 记者 葛维祥)日前,《高邮市服务业纳税先进及提质转型示范企业评选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明确对服务业纳税先进及提质转型示范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办法》明确评选对象是在高邮市正式注册并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服务业企业,并对纳税先进和示范企业评选标准作出明确界定,分为:服务业纳税特别贡献企业,评选标准是当年净纳税1亿元以上(含1亿元);获奖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纳税特别贡献企业”奖牌及相关奖励。服务业纳税先进企业,年度评选出10家,评选标准是金融行业和房地产销售行业当年净纳税在2000万元以上,且年税收增幅超过10%,各取前3位;商贸、文旅、物流、商务、科技等其他行业,当年净纳税在500万元以上,取前4位;获奖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服务业纳税先进企业”奖牌。服务业提质转型示范企业,年度评选5家,评选标准由市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文广旅局、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规模、质态和发展前景,各推荐1家企业;当年新获批扬州市级及以上“两业”融合试点、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服务业集聚区,AAA级以上物流企业,省级重点物流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优先考虑;获奖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服务业提质转型示范企业”奖牌。

《办法》还特别明确了否决条件:企业当年纳税信用等级低于B级的;企业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申报企业只要有上述情况之一的都不得参与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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