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9 00:00:00 作者:郭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一个楼盘开盘才两三天,有的开发商就打出了“80%已售出”等标语,让人半信半疑;买房时,面对开发商已准备好的合同,消费者总害怕落入陷阱。从今年3月1日起,购房者将不会再有这样的疑虑和担心,我市所有商品房预(销)售合同都必须在市房地产信息网上进行登记备案。通过这种操作,备案系统中的楼盘将该房屋标识由可售状态转为已售状态,从而规范开发企业的售房行为。
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登记备案系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销 )售远程备案申请的业务办理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过程中,与购房人签订预 (销)售合同的同时,必须在市房地产信息网(www.gyfdcxx.com)上通过备案系统对预(销)售的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市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登记备案后,客观上使房地产管理部门能够掌握商品房销售的全部信息数据,便于对房产市场进行科学调控,避免欺诈行为,同时也有利于汇总发布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信息,如某一时间段的楼盘销售概况、套数、面积、均价和金额等。另外,网上备案系统将成为购房市民查询房源信息和购房的主要平台,使市场信息透明度提高,市民只要上网就可以得到上市楼盘的各种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售房源信息、预销售房屋参考价格等,并与开发商洽谈购房意愿,扭转了长期存在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网上备案系统也对开发商的楼盘起到了较好的广告效应,同时开发商可以通过网络了解周边楼盘的价格和销售情况,减少公司定价的盲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