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21 00:00:00 作者:王存山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卫生局依据《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高邮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保障卫生监督工作预案(试行)》,以有效做好本市区域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卫生监督工作,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预案》在充分总结近年来我市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详细规定了活动前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活动期间卫生监督员专人定点负责、全过程巡回检查制度,规定了活动期间菜单审核、菜肴留样、原料采购、烹饪制作、餐具消毒等餐饮卫生要求以及床上用品消毒、室内微小气候质量等住宿卫生要求。
为防范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该预案还规定,一旦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等重大问题,除按照该局同时出台的《高邮市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试行)》组织应急处理外,还应立即向活动组织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