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学习《党章》强化“四种意识”
2006-03-16 00:00:00 作者:金晓峰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强化“四种意识”,认真学习《党章》。
一是强化党员意识。党的先进性是由每一个党员的先进性组成和体现的,党员检察干警学习《党章》,要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学在群众前,干在群众先,时时处处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党员检察干警学习《党章》,要立足检察岗位,为民执法,为全党工作大局服务;要积极探索检察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努力为高邮经济新一轮追赶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是强化守纪意识。《党章》是每一个党员的行动纲领,党员检察干警学习《党章》,要在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四是强化学习意识。党员检察干警学习《党章》,要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优良的素质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