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参加社会保险
2006-03-23 00:00:00 作者:李士平 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我市将建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长效机制。今后,凡我市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分职工户籍性质和从业形态,都要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化工、建安企业在参加养老保险的同时,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必须100%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已经参保的企业,应逐年提高参保率,最终达到全员参保的目标;全市所有规模企业、福利企业及化工、建安等高危企业必须实现“成建制、全覆盖”参保目标,服装、箱包鞋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相对固定和本籍员工都应参加社会保险,其他员工逐步办理。对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人数不足的用人单位,市社保经办机构可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根据其工资总额、生产经营规模、职工人数等因素,采取单位和职工个人分离征缴的办法,核定其单位应征缴额,下达征缴计划,由地税部门依法征收。 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发给职工,应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