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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综合新闻
消费者如何应对超市商品标错价

2006-04-30 00:00:00    作者:汤兰英 晓寒    来源:今日高邮

近期,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几起超市价格出错投诉。为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要留意价格标签。
2月5日,高邮湖滨张先生诉称:2月3日在高邮某超市购物400多元,到收银处付钱时发现,其中一份牛肉黄花菜盒菜标价为65元,就对此提出质疑,而收银员居然说标签上价格是多少,就收多少。无奈之下,又购同样一份盒菜,价格仅6.5元,两份同样的盒菜,价格竟相差10倍,于是找经理部交涉,因赔偿数额争执未果。经高邮消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退还65元,并由超市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合理费用200元。
3月14日,高邮镇袁某诉称:当天上午在高邮某超市购买标价5.39元/斤的排骨,付35.8元。在超市付完款后发现标签上标的价格是8.5元/斤,超市销售三级排骨实际上是按二级排骨价格收取。
面对屡见不鲜的超市价格出错投诉,市消协特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在仔细辨别并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同时,还要注意商品标价;购买商品后,付款时一定要仔细核对价格,留意是否与实际价格相符;一旦利益受到损害时,千万不要自认倒霉,一定要坚决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消协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只有诚信经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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