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8 00:00:00 作者:顾爱品 夏在祥 来源:今日高邮
针对我市出租车行业存在的闯红灯、车容车貌不整、一二驾频繁变更、乱闯冶安卡口等秩序混乱的治安管理现状,市公安局防控处警大队与本市四家出租车公司共同制定了我市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十六条措施。
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城区出租车目前已有300多辆,这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方便。但与此同时,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也暴露出一些漏洞。不久前,一贵州籍盗窃团伙就利用出租车到全市13个乡镇作案四十多起,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抓获,犯罪嫌疑人所乘坐的出租车的司机也在处理之中。这些违法犯罪活动的存在,无疑对加强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出台了《出租车行业治安管理十六条措施》要求出租车驾驶人要发挥流动信息员的作用,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影响社会稳定类、刑事案件类和治安案件类信息,勇于和犯罪分子作斗争;为确保安全,出租车必须安装防护栏,未安装防护栏的出租车不得上路营运;严禁在出租车车窗玻璃上贴太阳膜、后窗贴商业性广告;严禁出租车驾驶人参与违法活动或利用出租车进行违法活动;各公司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基本台账;出租车承包人和一驾、二驾变更,所属公司应主动提前书面告知防控处警大队,以便防控处警大队掌握车辆和驾驶人的变更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