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正式实施
2006-07-03 00:00:00 作者:张晓萌 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7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部分机动车车主已提前为自己的爱车投了保。6月29日上午,车牌号为苏KJ2778的轿车车主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签下了第一笔保险单,为我市广大机动车主购买“交强险”带了个好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实行的是6万元的总责任限额,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或无责任的均有赔偿。在此基础上,机动车车主还可根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保障要求,同时购买“商业三责险”作为补充。
据悉,此前施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商业三责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但在现实生活中“商业三责险”的投保比率比较低(2005年约为35%),致使不少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及时赔偿,也形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