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14 00:00:00 作者:杨星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记者从市卫生部门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各医疗机构已正式启用“扬州市通用门诊病历”。这一改革措施将有利于病人对门(急)诊病历资料的保管,节约医疗成本,减少资源浪费。
据了解,通用门诊病历的封底统一采用157克铜板纸,规格为19×13厘米,内芯采用32页70克双面胶纸,封底为扬州市医务人员廉洁行医规范(试行)及无偿献血宣传的有关内容。就诊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持有效通用门诊病历的患者重新购买新的病历,同时,持有通用门诊病历的患者按规定在门(急)诊挂号后,各医疗单位还应在病历中上次门诊记录的下一行左侧顶格加盖本单位的门诊专用章。
目前,虽然各医疗单位已停止印刷原有门诊病历,但由于库存等原因,各医院病历仍在流通当中。至9月30日,原病历必须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