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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综合新闻
我市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2006-08-07 00:00:00    作者:李士平 周道龙 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为保障妇女的基本权益,创造平等的就业条件,我市将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从8月份起,凡属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其职工均应依法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并由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及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通过扩大生育保险征缴工作,将有利于保障妇女的基本权益,有利于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有利于国家人口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更有利于为企业公平竞争和妇女平等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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